田东职业技术学校“广西芬芳巾帼励志班”班级管理资金使用方案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  为了规范"广西芬芳巾帼励志班"班级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,确保管理资金用到实处,根据广西民族教育基金会的指示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如下方案:

一、资金来源: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学期划拨1.5万元作为广西芬芳巾帼励志班级管理活动奖励经费。

二、享受对象:参与广西芬芳巾帼励志班级班级管理和教学工作的教职工。

   二、使用原则

   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、市、县关于捐资助学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和要求,严格规范程序,杜绝违规违纪行为,确保资金只能用于以班级管理,教师的业务提高,学生的健康成长, 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。

  四、使用计划(每学期)

   1、安排3000元用于师生开展各种公益活动,确保师生每学期都有机会到社会参加公益活动。

   2、安排2000元用于学生奖励基金.一是优秀学生奖:奖励荣获校级(包括校级)以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参加各种专业比赛获奖的学生.每名200-300.二是学生进步奖,奖励在当学年学习成绩在全班或年级排名有进步的学生,每名100-200.

  3、安排5000元用于教师开展教研活动,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校外教研活动,加强校际交流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。

   4、安排3000元用于教师教学贡献奖励基金。奖励教师参加各种学科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同家级800元、自治区级600元、市级400元。(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计奖励)

  5.安排2000元用于班级管理奖励.班级评上校级(包括校级)以上的文明班级或先进集体的奖励班主任1000.班级奖励1000.

   五、资金使用要求

   1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。做到按以上计划使用,禁止任何个人贪污、挪用、挤占。

  2、严格资金监督管理。资金使用:一是程序规范,在有关部门监督下,严格按资金使用逐级审批,在学校财务室的监督管理下使用资金使用过程做到公开、透明,按时向学校公示资金使用情况,接受学校教职工及社会的监督.二是严格接受教育局和广西民族教育基金会的指导和监督,按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.

  3、成立以学校党、政、工、团等的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小组,负责资金的使用审批,每次开支需开会研究决定。